南京市市容清洗管理处简介 南京市市容清洗管理处成立于1994年7月,编制20人,为正处级事业单位,隶属南京市市容管理局。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是负责制定清洗行业规范服务标准,对有关清洗公司组织审核、检查、指导。负责全市机动车辆清洗站点审核和站容站貌管理。2001年5月市市容局又将建筑物清洗管理工作职能划归我处,并在我处设立了建筑物清洗管理办公室。2006年11月15日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南京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》(市政府251号令),按照《规定》第三条规定要求,由我处负责《规定》的组织实施。为加强南京市市容清洗行业的管理,提高城市市容卫生水平,我处还主动承担全市的66条主要道路“三乱”(乱写、乱贴、乱画)清除管理职能。 近年来,在市市容局的领导下,全处坚持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,立足本职,围绕中心,服务市民,开拓创新,努力打造学习型、服务型、廉节型、和谐型、创新型窗口形象,全面提升文明服务、文明管理水平。先后被评为省文明单位、市文明单位、市级“青年文明号”、市建设系统文明单位,连续多年被评为市容系统“先进党支部
服务承诺 ·一、文明执法,秉公办事,热情接待,优质服务; ·二、简化手续,减少环节,对行政审批事项,符合条件的不超过3个工作日办理完毕; ·三、认真办理群众投诉,实行首问负责制,做到件件有回音,事事有着落,24小时内予以处理,必要的4日内给予答复; ·四、落实政务公开,将市容法规、行政执法责任、执法公示制度、审批程序、违章处罚标准、办案程序、办案纪律、监督电话公开上墙; ·五、实行责任追究。推行投诉查实下岗制,办案超时处罚制,行政过错追究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度; ·六、对违章行为事实清楚,但证据收集不充分的,只教育不处罚;对违章事实清楚,当事人认识态度好,愿意整改的,从轻处罚。